泰教函()13号
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义务教育段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负责落实本辖区内义务教育段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泰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行政区划分别由所在区组织实施。市直及市直以上义务教育段学校、泰安英雄山中学初中部的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泰山区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山东农业大学附属学校的招生工作,按照市委十届第16号专题会议纪要有关规定办理。对本年度管理权调整的部分乡镇(村),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要与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在办好交接的基础上,切实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招生工作机制,确保不因管理权调整、工作交接影响学生按时入学,确保年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试行小学与初中九年一贯对口划片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前要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报经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年满六周岁应当接受义务教育。今年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至日期为年8月31日。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不得以在家学习、接受“私塾”“读经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暂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适龄儿童、少年未按相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并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辍学学生保留学籍。
二、深化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
(一)加强宏观管理。市教育局统筹全市高中招生工作,按照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的原则,合理编制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充分发挥招生指标分配对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的积极作用,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不低于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60%,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度提高指标生计划分配比例。
(二)加强考试管理。各级要切实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各环节的组织管理,进一步强化考试基本能力建设,提升命题、阅卷等工作质量和水平,严肃考试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考试保密制度,坚决杜绝泄题、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结果公平公正。各初中学校要加强考试纪律和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
(三)推进高中招生录取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普通高中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自年初中毕业生开始,实行多元评价,采取“分数+等级”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四)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支持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录取方案,逐步实现由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标准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录取学生。实行综合录取、特长录取和推荐录取等多种方式。
三、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实际,不断进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城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公开学校空余学位、入学条件、入学程序等,积极推行通过信息平台实行入学申请登记。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要及早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原因;无法在流入地就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随迁子女在我市完成义务教育后,可在当地参加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录取。
(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各学校要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重点做好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重点农村留守儿童就学保障工作;要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各中小学校、村(居)民委员会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对不在学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核查,及时联系并做好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三)做好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实际情况,实施“一人一案”,让每一名残疾儿童接受适合的教育。要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提高招生能力。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四)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保障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主动对接扶贫工作部门,了解本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重点白癜风治疗最好医院全国青少年白癜风公益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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