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单位:山东瀛众律师事务所
年新泰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社区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社区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鲁发〔〕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鲁办发〔〕39号)、《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泰发〔〕38号)有关规定,现将年新泰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年龄要求:和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2月24日-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和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12月24日-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新泰市常住户口;
(七)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其他要求见《年新泰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信息汇总表》(附件1)。
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须在年12月24日前取得。
二、不得应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处分期内的。
(五)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计划:全市共招聘52人,统一招聘后,根据全市城市社区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使用。
(二)岗位职责:办理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组织开展社区协商工作,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济困等工作。服从、接受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年12月24日9:00-12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年12月24日11:00-12月27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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