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年新泰市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年10月16日9:00-10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年10月16日11:00-10月19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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