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城市规划区范围及规划管理权限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新各单位:《新泰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已经省政府正式批复。为明确职责,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城市规划区范围及有关规划管理权限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
1、概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新泰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至金斗山以北,南至光明水库、新汶森林公园和京沪高速公路一线,西至迈莱河,东至滨枣高速公路和青云湖风景区。涉及青云街道办事处、新汶办事处、小协镇、东都镇、翟镇、西张庄镇、汶南镇、刘杜镇、岳家庄乡和龙廷镇等10个行政单元,总面积约平方公里。
2、具体界线:新泰市行政区域北边界——青云街道办事处西边界——翟镇镇域西边界——西张庄镇镇域内的迈莱河西边界(含前高佐村、后高佐村)——小协镇镇域西边界——光明水库以西(含刘杜镇的荻子峪村、光明中村、光明南村、新华村、围山村)——新汶森林公园南边界(含刘杜镇镇域南边界,岳家庄乡的马头庄村、角山庄村,东都镇的栾庄村、徐庄村、下炭峪村、黄崖村及东都镇镇域东边界)——京沪高速公路汶南段(含吴山村、重兴庄村、果庄村、朝阳村、两桥庄村)——滨枣高速公路汶南段(含庄家庄村、分水岭村、公家庄村、涝坡村、洼子村、双山村、柳子沟村)——青云湖风景区东边界(含汶南镇的杨家河村、嶅山东村,龙廷镇的南河庄村、黄崖村、小栗峪村、平子村、赵家庄村、迎丰庄村、崇本庄村)——滨枣高速公路青云段(含龙埠村、小驻马村、北师店村、高峪铺村)——新泰市行政区域北边界。
3、所含村居共个,其中需要重点规划的村居以建成区范围内村居为主。在较长时间的规划范围中,青云街道办事处98个,新汶办事处18个,东都镇30个,翟镇45个,小协镇18个,汶南镇57个,刘杜镇17个,龙廷镇15个,西张庄镇2个,岳家庄乡2个(具体村居详见附件)。
二、规划管理权限在明确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基础上,本着“明确职责,合理划分,便于管理,相互把关”的原则,对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范围和权限进行明确界定。同时,要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对某些重点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共同促进城乡规划及建设水平的提高。
1、市规划局:(1)具体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2)负责全市乡镇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包括东都镇在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三个村,以下(3)-(8)款所指城市规划区内皆包括以上三个村庄)建设规划的审查报批;(3)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各类专业、专项规划的审查报批;(4)负责乡镇驻地规划区内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的审查报批;(5)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许可;(6)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大型广告牌和其他工程设施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以下简称“一书三证”)的核发;(7)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8)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竣工验收等批后管理,对擅自改变规划设计方案、降低退红线距离、增加或降低建筑高度、加大建筑密度、提高容积率、侵占或减少绿地面积、改变公益设施配套建筑等规划许可内容的及时予以查处。
2、市建设局:(1)负责城市规划区外村庄(包括西张庄镇、岳家庄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以下(2)-(3)款所指城市规划区外皆包括以上村庄)建设规划、乡镇驻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报批;(2)负责城市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许可及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大型广告牌和其他工程设施的“一书三证”的核发,各类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3)负责城市规划区外建设工程的批后管理及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3、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相对集中城市规划行政处罚权区域调整为《新泰市城市总体规划(-年)》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2)凡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依据《山东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十的罚款;(3)经批准的临时建设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内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所建工程设施;(5)未经批准,设置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大型广告牌的,依据《山东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
4、各乡镇办事处负责乡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并组织各村民委员会编制村庄建设详细规划,具备条件的村庄,应编制村庄综合改造规划,按以上职责权限分别报市规划局和建设局审批。规划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5、各有关部门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全面编制或修改交通、电力电讯、热力燃气、给排水、环保环卫、园林、抗震、人防消防、旅游等各专业系统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查,由市政府批准。
三、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办法》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做到令行禁止,严禁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对违法建设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予以制止。对违反规定,超越权限或违反程序进行审批的,批准文件无效,所批建设工程一律按照违法建设进行处理。四、以上规划管理权限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居)。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居)
一、青云街道办事处共个村居,其中98个村居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里社区、西关社区、东关社区、南关社区、西南关社区、东南关社区、福田社区、金斗社区、城西村、银河社区、明珠社区、金马社区、何李村、东杏山村、金果村、赵家栗行社区、田家栗行社区、北寨社区、平阳南社区、冯家栗行村、高崖村、大洼村、金光村、管家洼村、甘露堂村、刘家庄村、胡家沟村、韩家庄村、尹家庄村、果园村、通济村、林后村、林前村、陈家庄村、丁家庄村、新前村、新后村、南黄村、北黄村、南西周村、东西周村、西周南村、西周北村、辉城村、泉北村、公岭村、万家庄村、泉南村、南公北村、南公南村、南公东村、南公西村、泉西村、西杏山村、赵家庄村、娄家庄村、名北村、名东村、名南村、名西村、周全村、安全村、后上庄村、董家街村、水浒村、渭河村、上军寨村、下军寨村、黄山沟村、殷家庄村、孔家岭村、葛沟河村、西洛村、龙山村、上马场村、下马场村、桃花村、东尧沟村、前上庄村、上西峪村、下西峪村、小河西村、耿家洼村、上松沟村、中松沟村、下松山村、北师店村、瑞山后村、高峪铺村、郝家庄村、漫子村、南师村、小驻马村、狄家沟村、龙埠村、兴隆村、袁家庄村、三仙村。
二、新汶办事处共18个村居,全部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孙村社区、张庄社区、东良社区、西良社区、大洛沟社区、新街社区、良村、北寺山村、程家楼村、汶河村、中洛沟村、东洛沟村、大河庄村、黄山村、黑峪村、大寺山村、云山村、中合寨村。
三、东都镇共33个村居,其中30个村居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东一社区、东都二村、新庄村、西都村、王庄村、凤凰泉村、西桥村、东桥村、南桥村、圣泉村、大峪村、小峪村、余粮村、石泉村、杨庄村、沈村、尚庄村、南鲍村、上岭村、祝福村、羊蹄村、黄崖村、下炭村、徐庄村、栾庄村、燕庄村、乌珠台村、平岭村、谢庄村、酒台村。
四、翟镇共45个行政村,全部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后羊村、翟南村、翟东村、翟北村、史家庄村、赵家庄村、董家庄村、李家庄村、高家店村、穆家店村、东梁庄村、井家庄村、平家庄村、葛沟桥村、榆山村、古子山村、王家寨村、柳家庄村、葛沟村、近格庄村、兴隆屯村、保安庄村、红石板村、汶河北村、春阳庄村、于家庄村、黄泥庄村、古河村、前羊村、小湖村、刘官庄村、唐立庄村、唐立沟村、侯家庄村、玥庄村、大港村、小港村、崖头村、牛家庄村、李家上汪村、陈家上汪村、王家园村、肖家上汪村、石灰峪村、富泉庄村。
五、小协镇共18个村居,全部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小协社区、大协村、陈家庄村、郭家泉村、李家庄村、陈角峪村、柏角峪村、卧龙村、云明村、横山村、南岭村、雷明村、西牛村、躲庄村、碗窑头村、大沟村、龙泉村、安家庄村。
六、汶南镇共85个行政村,其中57个村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西官庄村、东周村、借庄村、黄崖圈村、青云山村、汶南西村、汶南下村、汶南东村、吴山村、汶南北村、鲍庄村、杨家洼村、单家庄村、太平庄村、张家庄村、沈家庄村、陈粮村、西陈村、中南辰村、东南辰村、韩家庄村、李仙村、北鲍村、向阳村、刘家庄村、小张庄村、洼子村、涝坡村、南岙阳村、双山村、柳子沟村、岙山东村、德营村、小辛庄村、大辛庄村、英家庄村、白家庄村、北岙阳村、杨家河村、大官庄村、崔家石山子村、付家石山子村、果庄村、曹庄村、仙人桥村、公家庄村、朝阳村、甄家庄村、青沙庄村、水家庄村、大河东村、小河东村、庄家庄村、分水岭村、王家石山子村、重兴庄村、两桥庄村。
七、刘杜镇共28个行政村,其中17个村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围山村、新华村、光明南村、光明中村、光明北村、光明东村、联盟村、刘杜村、东刘杜村、闫家沟村、兴隆村、高家圈村、黄义庄村、南流泉村、北寨村、北流泉村、荻子峪村。
八、龙廷镇共53个行政村,其中15个村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南站村、北站村、北河庄村、榆山前村、南河庄东村、南河庄西村、黄崖村、小栗峪村、平子村、赵家庄村、崇本庄村、迎丰庄村、大栗峪村、刘家石山子村、岙阴村。
九、西张庄镇共28个行政村,其中2个村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前高佐村、后高佐村。
十、岳家庄乡共27个行政村,其中2个村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马头庄村、角山庄村。
赞赏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