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激发全市技能人才学技术、钻业务、练本领的热情,弘扬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队伍,为我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人才支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12部门联合举办年度全市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及参赛人员
1.本次职业技能大赛拟定以下35个职业工种:
A类:焊工(电焊、气焊、焊接设备操作工)、车工(普通车工、数控车工)、钳工(装配钳工、矿井维修钳工)、数控铣工、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
B类:电工(通用电工、矿井维修电工、配电工、农电工、高压检测电工、安装电工)、汽车维修工、叉车司机、桥式起重机司机、电梯安装维修工、钢筋工、架子工、混凝土工、砌筑工、手工木工、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美发师;
C类:育婴员、保育员、锅炉操作工;
D类: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
2.全市各级各类企业职工及自由职业者均可报名参加以上工种的比赛。
3.未列入上述工种的其它工种,各部门行业可以以全市职业技能大赛的名义组织,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不再另发奖金。
二、竞赛方式与命题标准
1.竞赛方式:竞赛方式主要是实际操作考核,实际操作成绩作为大赛最终成绩评定奖次,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参加理论知识考核,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2.命题标准:理论和实操均按《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高级工标准命题。
三、表彰奖励
1.本次大赛设个人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个人单项奖依据参赛选手的实际操作成绩按10%、15%、20%设一、二、三等奖,组委会对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各工种前三名的选手分别给予元、元、元现金奖励;对获各工种第一名的选手,授予“新泰市技术能手”称号,符合条件的授予“振兴新泰劳动奖章”“新泰市青年岗位能手”和“新泰市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获一等奖的选手同时作为评选“新泰市首席技师”“新泰市有突出贡献技师”“新泰工匠”的重要参考条件。对积极组织选手参加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
2.按规定能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各工种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如实操成绩和理论成绩均达到60分,职业资格低于高级工的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其余选手实操成绩和理论成绩均合格,职业资格低于中级工且符合中级工报名条件者,可颁发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颁发职业资格证书需交纳职业技能鉴定费)。
3.依据省人社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有关政策,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选手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中级工元/人、高级工元/人;同时对于初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符合条件者可按鉴定费的80%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四、竞赛费用
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人员参赛费用。需要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鲁价费函[]85号文件规定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高级工:A类元/人,B类元/人,C类元/人,D类元;中级工:A类元/人,B类元/人,C类元/人,D类元。
五、竞赛报名及时间安排
本次大赛将根据报名组织情况按工种依次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参赛单位或个人请于4月20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及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同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一寸、二寸各2张)报新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动大厦五楼),联系、。需要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一并报送《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一式1份及鉴定费用。
注:为培养选拔更多高技能人才,近三年获得泰安、新泰市级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名的选手不再报名参加本次比赛;每单位具有某工种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最多允许2人报名参加该工种的比赛。
往期大赛精彩回顾:
育婴师技能比赛
中式烹调比赛
激光熔覆
焊接
建筑行业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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