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新泰市年度科技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企事业单位:
新泰市年度科技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符合《新泰市年度科技发展计划申报指南》确定的产业和领域,以及本《通知》所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条件
1.在新泰市辖区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
2.具有较高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项目基础、资金匹配能力以及良好的科技信用;
3.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行业影响力,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4.已被各级科技部门立项支持的相同或相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被相关部门纳入信用“黑名单”并接受联合惩戒的,在联合惩戒期限内不得申报;截止项目受理之日,本级计划项目应当结题验收,无正当理由拒不结题验收的不得申报;
5.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一项,且项目负责人主持实施的项目均已结题或验收。
三、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提交《项目申报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证书、项目主持人身份资历证明、单位年度审计报告、纳税(费)证明、知识产权证明、产学研合作协议、企业科技资质、特殊行业有关证照等)。《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并装订、一式五份。
2.材料下载。登录“新泰市科技创新服务云平台”网站、手机“科技创新群”等平台,查看《通知》内容并下载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纸质材料报送至新泰市科技局规划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tkjj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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