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新泰市公安局下发通告,要求从疫情高发地区(学习、务工、居住、出差、途经后)来新泰人员主动向居住地报告,防止疫情输入、扩散、输出,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通告如下:一、自1月20日以来的“湖北来新”人员,务必于年2月6日24时前,到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主动报告,进行登记备案。须如实报告本人和随行人员等相关信息,包括出发地、途经地和抵达新泰的时间、车次、车牌号、航班号、座位号,以及近期每天的活动范围和接触人员。逾期未按要求报告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社区、村(居)委会、小区等管理人员拒不落实人民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隔离、观察、封控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或者“湖北来新”人员,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集中、居家医学观察等措施的,予以强制隔离,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治疗结束后执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仍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治疗结束后执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警方再次正告:尚未报告的“湖北来新”人员,务于2月6日24时前尽快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网格员如实报告。2月6日之后至疫情结束期间的“湖北来新”人员,要第一时间按照本通告要求报告。希望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秩序;如果您身边有“湖北来新”人员,请提醒他们尽快报告,消除隐藏在我们身边的安全隐患。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线索,举报电话。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相关违法犯罪行为。(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王坤通讯员李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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