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来源:法治泰安
2月13日下午,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于2月12日提起公诉的全省首例妨害疫情防控寻衅滋事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公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新泰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公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疫情防控值班人员劝阻,逞强耍横,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四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公某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本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公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综合考量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以上信息来源: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后,我们倡议:请善待你所在市、镇、社区、村镇的疫情值班守护人员,是他们守护着我们的安全,他们没有警服、救援服、隔离衣,n95口罩,只有一只最普通的口罩;值班站一天,连基本的保温水杯都没有,他们没有执法证、资格证,只有一张居民都熟悉的面孔;他们只是护卫着自己的村庄或社区,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保护村居的安危,请善待他们,大家把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处理好,不随意外出,不扎堆聚集,不给国家添乱。收起暴躁的脾气,爱他人,更爱自己,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为家乡守护你的人做着贡献,共同抗战疫情!也敬请您们做好自我防护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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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保护我们的人在受到伤害!
愿每个新泰人健康、平安!加油新泰!加油武汉!加油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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