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持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消毒液等防护商品价格稳定,保护广大消费者正当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消毒液等防护商品质量和价格监管,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四)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五)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六)各经营者应当严格把控进货渠道,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七)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及时拨打热线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新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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