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按照国家和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通知要求,根据省通过部门共享获取并下发的划型名单,现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新泰市参保企业名单(第一批)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自年3月16日至3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前提出变更申请(承诺书详见附件2,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xtrs
ta.shandong.cn)。-
监督与举报-
附件1:新泰市参保企业减免社保费公示表(第一批).xls
附件2:因疫情原因申请减免缴纳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承诺书.doc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3月16日
附件下载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