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泰市司法局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动职权、人员、力量下移,贴近一线,加强司法所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培树新甫、新汶、小协等明星司法所。招聘录用16名司法行政辅助人员,通过局机关科室人员下沉、社会购买服务、司法所人员交流、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等多种形式,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消除“一人所”。加强司法所党组织建设,成立了五个基层司法所联合党支部,建立局领导干部联系司法所党支部制度,强化党组织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推动基层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研究出台了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具体措施,优先保障一线工作经费,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是强化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实行司法所工作双向报告及述职制度,每年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乡镇街道和市局报告年度工作,每年向所在乡镇街道进行一次工作述职。严格考核任免程序,对司法所长的任免调动充分听取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意见,充分听取采纳乡镇街道对派驻司法所的考核评价。制定全市司法行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文化等规划方案以及相关重大决策事项均征求乡镇街道意见建议,保障乡镇街道建议话语权。
三是推进基层工作共联共建。按照规定程序将“属地管理”责任清单中“社区矫正管理”主体责任纳入网格服务管理清单,局机关及各司法所均明确专人负责“属地管理”工作,有效管控社区矫正人员。成立市非诉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立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仲裁、公证等为一体的集约化矛盾纠纷调处平台,乡镇街道化解不了的复杂疑难矛盾均可向市级平台流转。落实“乡呼先应、上下联动”工作平台专管员,夯实平台工作责任,高效完成平台交办的工作任务。
通过人员力量下沉,加强规范管理,全市20个司法所自觉服从乡镇街道安排,紧紧围绕乡镇街道中心任务,发挥好法治参谋助手作用,主动参与辖区综合治理、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服务保障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上半年各司法所共审查各类文件、合同协议、重大决策余件,排查矛盾纠纷起,成功调解各类矛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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