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改扩建段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改扩建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号),现将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改扩建段车辆通行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改扩建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改扩建段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该项收费属经营性收费,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收费单位应在收费站点的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年11月25日起试行,有效期至年11月24日。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11月23日
关于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
临沂(鲁苏界)改扩建段收费标准的
情况说明
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改扩建段北起青兰高速与京沪高速交汇处莱芜枢纽立交,接京沪高速济南至莱芜段,南至郯城县红花埠南鲁苏省界,接京沪高速江苏段,全长.公里,采用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估算总投资约.4亿元。目前该项目已通过交工验收。按照国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和我省对新建及改扩建高速公路实施差别化收费有关政策要求,统筹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改扩建段的交通流量、建设成本以及收费期限等因素,核定了该路段收费标准,自年11月25日零时起实施。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督促有关运营企业做好收费公示,认真落实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加装ETC的客车和货车分别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95折、85折优惠等政策,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来源: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新闻
大众网·海报新闻编辑:王雁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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