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号)要求,经所在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省教育厅评选推荐,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我省济南市历城第二中学等31个单位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刘青等47名同志为全国模范教师正式推荐对象,王成梅等5位同志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年8月14日至年8月18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山东省教育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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