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注意!
租赁住房补贴来了…
公告如下
一
报名截止日期
年12月29日
二
申报地点
新泰市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开拓路89号)
联系
三
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1)具有新泰市城镇常住户口(非农村经济组织成员);
(2)无房户或自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包括15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实际收入低于元(包括元,按计算人均住房面积的人口计算家庭收入)。
四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申请家庭确定一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向市房产管理局递交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家庭住房情况、家庭成员人数、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情况等;
2、如实填写《新泰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居民家庭收入认定审批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请表、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及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明。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三份);
4、申请家庭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相关证明(所在单位、社区或物业公司盖章证明);
5、其他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离婚证等)。
新泰市房产管理局
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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