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4号)和《关于印发泰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年)专账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泰人社字[]34号文件规定,现将年度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2月3日—12月8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2月3日
附:培训补贴(第九批)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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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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