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市教体局召开年高中段学校、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年高中段学校、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今年高中段学校、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招生计划
年我市初中毕业生人(含泰安市徂汶景区天宝镇人),按照《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天宝镇的考生,参加我市的高中招生录取。新泰市高中段学校计划招生人,其中普通高中人、职业学校人。
招生范围
我市的普通高中(包括民办高中)限面向新泰市(含徂汶景区天宝镇)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
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指标生。根据指标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指标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分数成绩相同时,录取等级成绩高者。
统招生。根据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统招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如有剩余计划,对服从调剂且符合相应高中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艺体特长生。依据各招生学校的计划数,对专业入围且分数成绩达到特长生录取资格线以上、符合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或入围名次靠前者优先录取。
志愿填报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公布后,须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泰安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点击“志愿填报”,选择相应的志愿填报。
7月6日填报“3+4”志愿;7月9日填报普通高中、高职、中职志愿,这三类志愿只能选择一类填报,不得兼报;7月18日填报民办高中志愿、高职志愿(如有剩余计划),这二类志愿只能选择一类填报,不得兼报;7月23日填报民办高中(如有剩余计划)、中职志愿(如有剩余计划),各类志愿均不得兼报。
录取批次
录取分6个批次,在某批次一经录取,即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第一批,录取报考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志愿考生。第二批,录取高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高职、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志愿考生。第三批,录取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第四批,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第五批,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第六批,录取民办高中考生。
考生凡报考“3+4”志愿的,一经录取,不得参加其他志愿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根据填报志愿参与我市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凡报考高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高职、中职志愿的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参加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
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
我市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在7月20日前完成。新泰、新汶两城区招生工作统筹考虑,另行安排。
会议要求,各级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大局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折不扣地落实招生的各项规定。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招生氛围。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包括徂汶景区天宝镇)分管主任、各初中学校校长;市直小学校长;青云街道、新甫街道部分学校校长;高中段学校、业余体校、体操学校分管校长;民办学校校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共计余人参加会议。
附件:高中段学校、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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