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组织推荐年度基层人才挂职研修人选的通知》要求,经组织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确定年度全省基层人才挂职研修人员名,并对接安排了研修单位和指导教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研修时间年度挂职研修时间为年9月至年9月,研修人员应于年9月15日前到研修单位报到。二、经费补助(一)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支持的意见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组发〔〕55号)的有关规定,待研修人员正式到岗开展挂职研修工作后,按照每人3万元标准拨付培养经费,主要用于研修人员食宿补贴和指导教师相关补助,其中食宿补贴2万元,科研补助0元,指导教师补助0元。(二)请各研修单位负责填写本单位财务账户信息(见附件2),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对口省主管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汇总后,按标准将补助经费拨付至研修单位。各研修单位要加强补助经费管理,据实开支,专款专用。三、研修期间管理(一)挂职研修方式为全脱产,研修人员应于报到前完成与派出单位的工作交接,按时到研修单位报到,严格遵守研修单位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认真完成研修任务。对存有无故拒绝报到、不服从研修单位管理、学习态度消极、违反有关规定等情况的研修人员,由研修单位报省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取消其研修资格,收回培养经费,并通报派出单位。(二)研修期间,研修人员组织关系转入研修单位,派出单位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行政职务安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不受影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省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研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委托研修单位具体负责。遇有特殊情况,研修单位须及时报省主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予以妥善解决。(三)研修单位和指导教师应按照注重质量、确保实效的原则,根据研修人员实际情况制定培养方案,确保培养效果,切实帮助基层培养一支骨干人才队伍。研修期满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主管部门,组织研修单位对研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作为研修人员年度综合考核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年9月9日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便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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