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单位:山东瀛众律师事务所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招聘公共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上级“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要求和就业创业有关政策规定,更好地促进贫困人口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现公开招聘部分公共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公共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30名(其中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10名,乡镇街道20名)。
二、招聘条件具有我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能够胜任招聘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被市政府(扶贫部门认定)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通过相关部门信息系统查询核实,个人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级(含)以上残疾人家庭成员(出具残疾人证);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持低保证家庭成员(出具低保证);
(4)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出具国家贫困助学贷款证明);
(5)零就业家庭成员(由本人户口所在地人社所、社区或村委出具证明)。
公益性岗位不限专业,已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能再次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被纳入不良诚信记录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形式: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年6月10日-6月11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报考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的到新泰市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府前街号)报名;报考乡镇街道的到相应乡镇街道人社所报名。
4、报名-
5、提交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5)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残疾人家庭提交残疾人证,享受低保家庭提交低保证,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国家贫困助学贷款证明,零就业家庭提交本人户口所在地人社所、社区或村委出具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或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被取消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人数组织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填写《应聘公共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2、笔试准考证领取及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及考察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各乡镇街道人社所公布或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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