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泰安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发布公示公告
泰安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公示
(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31家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年5月30日始至年6月8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监督-
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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