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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工业新区东都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

1规划环评的主要结论

1.1规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新泰市工业新区的通知》(新政字[]27号),新泰市工业新区扩大建设范围(即东都片区)是发展大道、国贸路、农药厂西路以东,新矿路、新都路、蒙馆路、东平铁路以北,顺河南路、柴汶河以南,玉皇山路、余粮新桥路、规划物流西路以西区域,面积6.1平方公里。

新泰市工业新区东都片区立足现有资源禀赋、项目情况、人才状况及技术优势,将工业园区精准定位,突出智能制造特色产业,形成以智能制造、精密机械、仓储(物流)加工、生物化工为主体的四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规划年限为-年,近期:-年;远期:-年。

1.2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2.1污染源分析

园区的污染来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期:施工期场界范围内的施工扬尘、施工噪音、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场界外的施工填方取土、建筑弃土、建筑废渣以及施工占用耕地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

(2)发展期:园区的开发建设是按照“边建设、边招商、边营运”的模式进行,因此该园区在发展期内的污染来源主要为市政设施施工、工厂企业施工、已建成企业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公用设施产生的污泥、园区交通产生的交通噪声、道路扬尘。

(3)运行期:园区各企业单位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生活及办公垃圾、园区道路、绿化区域产生的垃圾;工业噪声污染源产生的噪声、交通车辆产生的噪声;交通道路扬尘、集中供热废气、工艺废气、工业废渣,包括危险废弃物、废弃包装材料等。

1.2.2保护措施及控制目标

园区建设应按施工期、运营期两个阶段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以期达到相应的环境目标。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噪声:在施工设备选型上,应选用正规厂家、噪声较低的环保型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现场设备安装质量,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对混凝土搅拌机等能够异地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应易地使用,对不能易地使用的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如“圆锯”等必须封闭使用或四周加设隔声屏障,降低其使用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重型运输车在市区内行驶时禁止鸣笛,并限速行驶,严禁在22:00~6:00时间段内施工及运输,特别是噪声较大的基础施工和结构施工阶段。

2)环境空气:施工现场场界修建围栏,封闭施工现场,既可有效防止粉尘及扬尘的污染,又可起到隔声的作用;施工中所用粉状材料运输时应对车辆加盖蓬布,并在城区内运输时减速慢行;施工过程中所用建筑材料,必须设固定堆放场,特别是水泥、白灰等在堆放过程中应用苫布盖好或建封闭库房存放,防止二次扬尘污染,不得随意堆放;土方挖掘产生的弃土应及时运离施工现场,运输时应遮盖;施工场地应保持一定湿度,要定时洒水,防止粉尘及二次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周围环境空气质量。

3)固体废物:建设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垃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弃土应及时清运,运出废物应使用苫布遮盖,不得沿街洒落泥土,并按照市政部门批准的地点倾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较少,可设置固定垃圾箱存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丢弃。

4)废水:施工营地及施工管理区设置隔油池和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园区周边农用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水池,将搅拌砂浆、润湿建筑材料和清洗施工设备产生的少量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后用以浇洒场地。

5)生态保护:对施工期临时占地,应将原有土地表层堆在一旁,待施工完毕,将这些熟土再推平,恢复到土地表层,以利于还耕或绿化;施工营地应尽量选择设置在非耕地上,以减少耕地损失;在场区平整过程中做到边取土边平整,有计划取土,及时平整;在主体工程完成后及时对厂区进行绿化;教育施工人员爱护附近农田,保护施工场地周围的生态环境。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控制措施:建立企业准入审核机制,严格把关,从源头保证园区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配置的合理性。引导企业使用先进科技,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原料的使用量,提高清洁生产的水平。利用政策在区内鼓励、引导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广节能技术,实施建筑节能和推广采暖供热系统节能措施及鼓励单位采用节能工艺,降低能耗。园区统一进行采暖供气规划,进入园区的企业尽量避免自建采暖锅炉,如必须自建应优先考虑使用燃气锅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在环境保护规划中,园区空气质量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的二类区标准执行。

2)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措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交通战略,发展清洁燃料车。实施更为严格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在用车管理。执行严格的淘汰制度,建立完善检查/维修制度(I/M)和建立车辆维修质量监督保证体系。

3)废水染控制措施:区内的废水污染源包括生活污水和入区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根据园区规划,工业区内的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新汶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柴汶河。

4)固体废物控制措施:规划园区内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及工业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应尽可能在规划园区内达到完全利用。通过对规划园区废物的集中回收和废渣的集中综合利用,减少或完全消除废渣对环境的损害,变废为宝,实现“资源-产品-废弃物-可再生资源”的闭路循环,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目的。有毒有害危险废物一般交有回收利用能力的单位再利用,以达到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不能利用的有毒有害危险废物企业应有暂存设施,特别是对于今后入驻的企业前期要做环评,如有危险废物产生的,则必须要设置暂存设施,统一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置。

5)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聚集区规划实施后,区内噪声源主要分为二类,第一类是工业企业噪声:主要为泵类、风机类、空压机等其它设备噪声;第二类是交通噪声:主要是园区几条交通干线上的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根据其噪声具备连续稳态的特点,噪声防治对策主要考虑从声源上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交通噪声的污染可从合理规划和建筑物合理布局,控制汽车鸣笛噪声,公路两侧种植绿化防护林带等方面防治。

6)地下水污染控制措施:区内合理地进行工业用地规划,可以减轻对地下水的污染,合理进行工业区布局,充分利用环境自净能力,起到控制地下水污染的作用,改进生产工艺技术、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可以防止污水入渗。对于区内不得不排放的污水(包括工业和生活污水)必须防止在排放途中和污水处理场地向含水层渗透,并进行水体污染调查研究,建立水体污染监测网。

1.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新泰市工业新区东都片区的开发建设属于区域开发项目,符合国家和山东省关于设立园区的有关政策,符合园区建设符合《新泰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和《新泰市村镇体系规划》(~),且该区域不位于泰安市生态红线范围内;严格落实该规划中提出的行业准入;基于上述的基础,园区的开发建设对新泰市的社会、经济以及城市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根据园区发展目标,规划全部完成后,将形成工业产值亿元。由于经济总量较大,会带来较大的资源、生态和环境压力。因此,园区的建设必须以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为基础,减少万元工业产值的能耗、水耗及排污量。

在对园区内部村庄进行搬迁、建设基础配套设施的基础上,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积极开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的前提下,可将该园区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许可的范围内和最小化,该园区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拨打电话或者寄信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们,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请到新泰市东都镇人民政府咨询。

3.公示起止时间

年5月23日至年6月5日

4.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东都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兆国

联系-

5.环评单位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学娟

联系-

邮箱: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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